生死遺言 新婚婦腦癌自定服藥赴死之日
美國1名罹患腦癌的新婚女性在線上影片宣告,將於11月1日服藥結束生命,有尊嚴且無痛苦地走向人生盡頭。不到1週,影片點閱人次已接近600萬。
29歲新嫁娘梅納(Brittany Maynard)與丈夫結婚1年多,小倆口先前努力「做人」希望生下愛的結晶。但就在今年1月,梅納得知罹患腦癌不治之症,生命進入倒數6個月,孕育寶寶夢想成為泡影,還將面對冗長而痛苦的病程。
梅納為了尋求「有尊嚴結束生命」,與丈夫搬到美國俄勒岡州。美國有5州通過尊嚴死亡法,包含俄勒岡州、華盛頓州、蒙大拿州、佛蒙特州和新墨西哥州。
根據尊嚴死亡法,患絕症和精神能力得以做決定的成年人,經醫師診斷剩餘壽命不到6個月,病患便可請醫師開立致命藥物,自行結束生命。
梅納在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(CNN)刊出的評論文章寫道:「我接受治療好幾週,我不是自殺。如果我是自殺的話,早就不會接受治療。我不想死,但已瀕臨垂死,而我想照自己的意思死去。」
她寫道,她不會告訴任何人應該選擇有尊嚴結束生命,但問題是,「誰有權告訴我,我不值得這樣的選擇?而應當在數週或數月歲月中,承受巨大的身心痛苦?為何有任何人有權為我做選擇?」
梅納寫道:「我計劃於10月26日與家人一起慶祝丈夫的生日。除非我的病情戲劇性好轉,我將選擇在那之後不久結束生命。」
梅納說,當太過痛苦,自己想向那些所愛的人說:「我愛你們,請到我的身邊來,在我迎向未知的旅程時,與我道別。」